保存成功
  •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岩利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文著小区”5#楼的批复(龙建房售〔2022〕21号)

    龙岩市住建局 2022-06-17
    微信查看
    微信扫一扫
    收藏 查看原文

龙岩利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预售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东侧、高坎快速通道北侧“文著小区”5#楼的报告及资料收悉。申请预售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3464.97平方米,计124套。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1.“文著小区”5#楼预售材料齐全,符合预售条件。经审查,同意核发“(龙)房预售证(2022)第18号”预售许可证,批准你司预售以上所列项目。

  2.商品房预售资金(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并接受监管银行、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预售款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监管专用账户:171050100100361126

  本项目在监管银行共设立八台POS刷卡机:商户号89835021520016U、终端号21391601,商户号89835021520016V、终端号21391602,商户号89835021520016W、终端号21391603, 商户号89835021520016X、终端号21391604, 商户号89835021520016Y、终端号21391605, 商户号89835021520016Z、终端号21391606, 商户号89835021520017A、终端号21391607,商户号89835021520017B、终端号21391608。

  3.你司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800202100030号)规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本项目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4.你司应当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必须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等证照,并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公布经批准预售的具体位置、幢号、楼盘表、面积、价格(一房一价、明码实价)等信息。不得发布不实的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导购房者争购;已抵押房屋在销售时应当告知购房者,不得隐瞒;已销售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再行设定抵押,严禁“一房多卖”。

  5.你司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竣工时间抓紧施工,确保如期交付使用。

  6.请你司必须在十日内开盘预(销)售,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有关证件及楼盘销售状态和明码标价。严禁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物价,或者企业纵容雇用工作人员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