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2〕66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2年第一批土地征收的函》(东丽政函〔202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新立街道新立村集体土地0.61955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东丽区航双路(津塘路-和宏道)、霞宏道(龙廷路-航双路)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7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