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6批次(19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澄)地挂呈字[2021]第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城东街道寿山村共计1.159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并做好供地工作,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年12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