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的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4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4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4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属于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配套建设了1164.3㎡配套商业。现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为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及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申请将配套商业调整为杂物房。
四、主要调整内容
将原批的1#楼、2#楼一层裙房8间配套商铺(建筑面积811.87㎡)调整为杂物房。本次调整仅为建筑功能调整,不涉及指标、建筑布局、轮廓的调整。(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4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现场。
(三)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四) 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7日)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700295,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A座7楼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530000)。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