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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南宁市政府网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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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提升作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凝心聚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南宁,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市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抓好法治建设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印发实施《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述法会议点评意见问题整改、行政执法质量、行政争议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部署落地落实。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南宁市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实施办法》,创新建立述法工作新模式,在书面述法基础上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市委主要领导采取“一述一评”方式对15个县(市、区)、开发区和6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现场点评,与会人员对述法主体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形成“述法+点评+考评”述法模式。

(二)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双向发力。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青秀区作为综合候选地区和市本级、隆安县、兴宁区的3个单项候选项目入围综合考评名单。二是健全法治督察工作制度和机制,印发《南宁市法治督察员工作规则》,组建由79人组成的法治督察员队伍。三是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法治建设实地督察,采取明察暗访、访谈党政主要负责人、查阅台账、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真督实察,以一项项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微督察”撬动法治环境的整体提升。

(三)政府机构职能更加协同高效。一是完成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提出市本级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方案,持续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组建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二是推动权责清单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明确乡镇行政权力通用事项61项、街道行政权力通用事项30项。

(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扩大承诺审批改革范围,市本级196项政务事项可试行承诺审批。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治理,广泛开展RCEP经贸规则宣讲。持续运营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全国首个部—市共建的智慧人社联合创新实验室,推出“免申即办”“智慧人才”“智能柜台”等创新应用,推动“政策找人、补贴找企”公共服务大变革。出台全区首部规范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全区率先出台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南宁市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五)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加强,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出台政府规章5件、修改3件、废止6件,完成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9件,有关保护扬美古镇、促进全域旅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日益完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8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1件。

(六)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狠抓重大行政决策的管理,印发全区首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强化法律审核把关,全年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政策性文件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479件(次)。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全部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全市新增公职律师197名。

(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形成30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文件并动态调整,创新采取“伴随式”“参与式”等执法监督方式开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教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打造公安部门“合成法制督导”平台系统,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推行律师驻队机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加强对教育培训、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强化对企业的行政指导,采取警示约谈、跟踪督促、“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方式执法,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措施。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全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四是建立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医保等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机制有效发挥保护河湖生态作用。

(八)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加快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建立起统分结合、会商研判、防救协同、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机制。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基本形成从市县贯穿到乡村、衔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二是全面推进城市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自建房“三个集中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九)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打造国家民委城市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基层联系点南宁样本。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日益健全,在全区首创“工会仲裁庭”,全市261个商会全覆盖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南宁仲裁委员会工贸仲裁中心、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三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上线运行全区首个村(居)法律顾问平台,为全市1821个村(社区)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在“爱南宁APP”上线“法治服务地图”,推出“远程视频+电子签名”在线公证服务,创新建立“检察+公证提存”工作机制。四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巩固提升,推进“智慧复议庭”建设,创新复议文书电子送达,全市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132个。2022年市人民政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09件,决定受理420件,作出复议决定375件(含上期结转)。五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件,市人民政府部门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十)行政权力监督规范有力。一是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进一步规范督查考核,大规模的综合性督查事项同比上年减少8.33%,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暗访督查工作机制,开展暗访督查100余次,有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在招投标、金融等多个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加快。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提升政务云、政务网服务能力,建成南宁市数据中台,为疫情防控、政务服务等提供安全稳定的云网、数据支撑服务。二是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市网上可办事项为1.6万余项,网上可办率为100%。建成“邕易办”智能审批系统,打造19个智能审批和54个“一件事一次办”高频服务事项,在全国创新开展教师资格认证“一网通办”,实现“申报零资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推行“24小时不打烊”网上全自助办理不动产抵押模式,在全区率先实现机动车抵押、解押业务线上办理。三是“互联网+监管”执法大力推进,开创“无人机航拍+卫片执法”“互联网+”技术在违法占用耕地动态巡查领域的应用,创新开展城市管理一体化指挥平台试点建设,开通移动物联网环保监督平台App,试行“云核查”税务远程执法模式。

(十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市委举办2022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举办全面依法治市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2958名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对全市约1.8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开展线上执法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仍不平衡,乡镇一级法治政府建设比较薄弱;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一些政府部门履行职责不够全面高效;三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互联网+监管”运用还不够广泛等。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行政监督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推动能力不够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3年,南宁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期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高效履行职能。狠抓《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实施,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二)大力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落地落实,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健全乡镇一级合法性审核机制,发挥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三)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能力提升,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强化发展实体经济、做大做强现代产业的制度保障,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全市推进重大开放平台建设和发展服务贸易提供强有力的国际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大数字法治政府的统筹推进和投入力度。提升首府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