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2022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兴宁区第二片区燃气供排水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南更新请〔2022〕196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以及《2022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兴宁区第二片区燃气供排水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项目编号NP2022-185),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意实施2022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兴宁区第二片区燃气供排水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3-450100-04-01-685309。
三、项目拟建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宁阳大厦、工行宿舍区、路桥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住宅小区、南宁市市建科院宿舍、朝阳路78号、天兴商住楼、南宁市邮政宿舍望州路生活区、望州路北四里5号、南宁市康迈公司宿舍、南风东小区、齿轮厂小区、桂冠小区共1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总户数1556户,楼栋数47栋,总建筑面积约109831.49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37937.6平方米。
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小区燃气供排水改造,包括燃气改造、供水改造、排水改造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223.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2.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53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6.50万元),基本预备费58.27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内容,细化工程量清单,科学控制项目投资。
(二)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重复施工浪费投资。
(三)做好燃气供排水改造应与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和楼栋主体改造的施工衔接。
八、请据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项目在施工图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应按《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南发改城市〔2014〕431号)要求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附件:2022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兴宁区第二片区燃气供排水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docx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