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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财政厅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及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福建省财政厅 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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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福建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年度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财政改革发展行稳致远发挥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召集会议集体审议年度法治工作报告、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事项,落实集体议事决策、事前法制审核、法律顾问、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

  三是压紧压实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政治责任。厅党组制定1份党内规范性文件,防范财政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完善干部反向评价机制,实现对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全覆盖;按照《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的分工,落实涉及我厅的29项党内法规的执规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福建省2022年预算和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6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各级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

  二是依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全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制定我省国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调整完善市县财力状况分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施事中绩效评价,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是依法实施预算收支管理。扎实推进税制改革,建立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分担机制和政策会商机制,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一张网”管理,组织开展涉企乱收费整治;着力抓好“两稳一保一防”重点工作,先后出台15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43条支持稳经济财税政策,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四是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组织预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7项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政府采购、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落实“1+X”监督机制,对30个省级预算单位上一年度“三公”经费等日常经费开支和政府采购情况开展检查。

  (三)持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起草《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报送省政府审查;办理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征求意见稿81件次,提出修改建议意见32条。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涉疫规范性文件快审快出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40件次;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向省人民政府报送备案33件次;开展涉及行政处罚、生态环境保护等6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四)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组织开展《福建省财政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内控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并试运行财政内控管理系统;实施“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规范、审查审核管理规范、网上审批服务规范。

  二是严格实施依法决策。落实党组工作规则、财政厅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核,并由集体讨论决定;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和重要法律文书,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开展行政应诉等事项,均由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行政处理、处罚法制审核168件次,对拟作出的1项重大行政处罚组织听证会。

  四是多元化解行政纠纷。开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64件;依法办理信访事项75件;我厅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案件3件,作为被告参与行政诉讼案件5件,均获得维持或胜诉。

  (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宪法宣传周”集中学法。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宪法宣誓、中心组学法讲座、青年干部学法研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财政干部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和“促进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专场普法活动,邀请律师向厅机关干部和基层群众提供民事法律专场咨询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加强民法典知识宣传。

  三是加强干部学法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度。举办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编印12期《法规信息动态》和12期《干部学法资料》;在微信公众号“学思用法”栏目开展普法宣传。编印发放《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2500余册,制作留抵退税法规政策宣传视频;财政博士服务队在10个县区开展财税法规政策宣讲;组织会计法律法规线上答题活动,全省共24万人次参加答题。

  二、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对标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当前我省财政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制建设与财政管理改革协同性需进一步提高;少数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提升;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对基层财政部门法治建设督导力度有待加强。

  2023年,福建省财政厅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法治建设实践,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持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工作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不断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

  推进财政依法决策,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及时将财政管理改革中比较成熟的经验举措上升为财政法规制度,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加强落实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党的法规纪律和国家法律。

  (三)提升财政依法办事服务效能

  持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落实清单制度和内控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加快建设全省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持续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

  高水准实施财政部门“八五”普法规划,对内加强财政干部学法教育,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法治能力水平;对外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实财政法治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设我省财政法律人才专家库,探索内外结合的法律人才参与财政法治工作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