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因人事调整,现决定对吉木乃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林飞(县委书记)
托肯·阿不都克里木(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周永强(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党委书记、政委)
王军(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党委副书记、团长)
高德春(县委副书记)
李向军(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副团长)
多胜·包坦(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叶尔江·哈布都卡力木(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聂 浩(县委办公室主任)
刘元法(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晓丽(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 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曲 宁(县委编办主任)
吴建华(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滕越(县财政局局长)
铁力曼·麻哈提别克(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何东林(县水利局局长)
哈冷别克·马汗(乡村振兴局局长)
林庆胜(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波拉提·艾尼瓦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吾木尔诺拉·安布德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汝 涛(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黑兰·木哈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吉木乃分局局长)
杨茂军(托普铁热克镇党委书记)
丁广晟(乌拉斯特镇党委书记)
李春光(喀尔交镇党委书记)
王继江(托斯特乡党委书记)
孟 翔(别斯铁热克乡党委书记)
李连海(吉木乃镇党委书记)
戴渤洋(恰勒什海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叶尔江.哈布都卡力木(兼),副主任:李向军(兼)、铁力曼.麻哈提别克(专职)。
附件: 吉木乃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