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21〕15号),现结合我县实际,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6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社旗县统计局法规股。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薛园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qxtjj@163.com
附件:1.附件1《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附件2《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旗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
社旗县统计局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