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
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就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点举行。(以2号公告为准)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有关的人员5人至7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着或者专家5人至7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2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41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2121488;电子邮箱请发送至39690291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昆明市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听证会报名”字样)。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3年10月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按时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21号)
邮编:654100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62121488,传真:0871-62121488
电子邮箱:396902917@qq.com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