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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三举措”抓实债务化解工作

    黄山市财政局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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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在体制、机制和源头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坚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坚决开前门、堵后门、控总量、守底线,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牢牢守住了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盘棋”的思想,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债务领导小组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的领导。

二是严格机制管控。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制定实施存量隐性债务化债实施方案及出台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系列文件,全力构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制度体系。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推进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实行每日统计报送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对隐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审计跟踪。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建立财政、金融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实行穿透式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考核机制,实行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及部门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