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应当事人提出的听证申请,就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案,依法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会上,本案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建议,并出示相关调查材料、证据。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从违法事实认定、证据和处罚决定等方面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为保证听证过程的公开、公正,听证会全程录音录像,并现场制作了听证笔录。
本次听证会为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搭建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平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也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水行政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我局相关人员分别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局属二级单位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承办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旁听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