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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石家庄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会二次会议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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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领域法律规范,推进《石家庄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程,促进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的为人民提供良好的市政设施,保障市政设施完好有序运转,做好市政管理工作。2024年1月5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召集立法小组成员分别在局7楼会议室和汇源大酒店会议室利用1天的时间召开关于修订《石家庄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二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和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科共同主持,局市政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排水管护中心、市道桥设施管护中心、市照明管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
该条例的修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城市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现实需要,要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尽早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参会单位在上次内容讨论的基础上,就城市排水与防洪设施管理,城市道路与桥涵设施管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三部分内容进行再次梳理,重点围绕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局法规科在听取参会单位意见后结合参会单位的工作实际对条例内容提出拟修改意见,有效的推动了《石家庄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修订进程。此次修订,可以有效解决城市管理职责边界不清、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不足等问题,实现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与法治保障的有机统一,实现依法治理城市。
来源|局法规科
编辑|张晶晶
初审|傅亚东 韩怡然
终审|尚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