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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政府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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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性、全面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聚焦主责主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并安排2名党员围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发言。

二是9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韩俊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围绕“五大要求,六破六立”撰写学习研讨材料交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工作,调整优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相关学习内容,并严格按计划抓好学习。

四是10月31日,研讨材料抄袭的干部在党员大会学习会上进行了自我检讨。

五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章学习共6次,并于11月17日学习会上发放二十大知识测试卷,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测试。

2.针对“落实公务用车配置要求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成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国产汽车,是指包括在我国国内生产的自主品牌汽车和中外合资品牌汽车,目前我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国产汽车占比为100%。

二是我中心于9月20日组织学习《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和《黄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国产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三是2023年,全县共下达党政机关更新购置汽车指标6辆,我中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已按照分配指标购买新能源汽车各1辆,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新能源车辆年更新需达50%的指标要求。目前2024年拟下达公务用车购置指标中,新能源车辆达到100%。

3.针对“公务用车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开展线上随机检查,自9月起目前已检查6次,对乡镇存在的派车手续不完善问题均进行了提醒,对车辆北斗安装情况、所有公车北斗信息进行检查比对,对存在问题的车辆,已发函进行整改。

二是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中心通过线下现场检查和线上公车平台轨迹调取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务用车及公务活动租赁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线下共抽查车辆14辆,均按规定位置定点停放。

三是9月20日召开全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使用业务培训会,对车辆信息管理,车辆使用、维修和加油审批等平台操作流程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就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严明了公车管理各项制度和纪律要求。

四是10月11日中心对全县5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认真查询了维修原始单据、维修价目表、制度上墙、旧件回收制度等实证材料,并对工时单价、材料费用、服务优质承诺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4.针对“政务新区停车难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3年2月起就停车场扩建情况进行了4次前期调研,2次设计稿修改,最终确定改造方案,于6月26日正式施工,9月1日完成增设的停车位120个,9月15日修复破损停车位40个,9月18日所有增设停车位正式启用。

二是已对门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门禁系统显示异常的18辆车进行删除或修改。

三是调配一名保安人员在停车场对上下班高峰期的车辆进行引导有序停放,同时对逆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5.针对“机关食堂监管力度不够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31日,组织召开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9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9月22日由一家机关食堂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牵头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出问题7条,针对发现问题对两家食堂发出限期整改反馈单,及时上报整改结果。下一步将持续落实“月检查、季测评、年考核”制度。

三是已对2023年度食堂经营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对履约保证金条款新增了两项内容,针对乙方履约情况作出相应规定。

四是9月6日组织食堂承包方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根据《休宁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每人一证和互联网+监控安装工作。两家食堂于9月11日和10月10日分别召开食堂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五是10月10日,组织人员赴县城大中型超市对两家食堂超市商品价格进行抽样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告知承包方,对相关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目前超市价格均已进行了调整,后续中心将常态化不定期开展检查。

6.针对“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的通知》等相关制度。

二是9月28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重新修订了《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明确了会议决策主体。

三是目前中心召开的党组会议所有研究事项,均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规定,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程序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7. 针对“落实节能降耗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0日致函电梯维保单位,要求调整电梯运行模式。9月25日已将电梯、空调调至节能模式,调整大院路灯熄灭时间夏季19:00-22:00,冬季17:10-22:00。

二是对大楼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加强巡逻频次,在大楼增设了36个巡逻打卡点,夜间安排3名保安对大楼进行灯长明、水长流现象的常规巡逻检查,节假日对大楼烧水箱进行断电。

三是在大楼各楼层楼梯间新增节能宣传海报及节能宣传标语18张,加大一楼大厅LED显示屏节能宣传知识播放次数。

四是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终止了与我市3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能源托管协议,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与省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联系,继续寻找第三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托管工作。

8.针对“风险预判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要求承包商将最新更新的供货商名单报中心,10月8日组织人员赴海宁物流园、县城部分商行对食堂经营方支付货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食堂经营方及时结清货款。

二是制定下发了《保安管理制度》和《保安巡检管理制度》,并于9月在政府大楼一楼和八楼设立了两个保安队伍“党员示范岗”。加大安全巡查的力度和次数,不定时巡查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同时做好人员来访登记核验工作,日均登记来访人员100余人次。

三是已对东边新建停车场增设监控设备,对大楼负二楼、顶楼增设安防监控系统。

四是10月13日按照考核细则要求,对政府大楼、交通大楼、人武部大楼保安进行第三季度考核,对考核现场发现的问题,已现场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9.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制定的《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共梳理工作任务23项,其中领导班子承担工作任务4项,办公室承担工作任务8项,综合管理股承担工作任务6项,公务保障股承担工作任务2项。各股室对照自身工作任务已开展落实。

二是10月已重新制定《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梳理风险点12条,完善整改措施,其中任务分解办公室6条,综合管理股4条,公务保障股1条,并于10月18日党组“三重一大”会议上研究通过。

三是9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休宁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共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谈话内容涵盖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遵纪守法、家规家教、存在问题和风险点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10.针对“警示教育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形式较单一,结合实际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30日和9月12日分别组织干部职工赴黄山先进人物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观看廉洁书画展。

二是9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廉政集体谈话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对全体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并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

三是9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并再次重温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10月12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安徽省机关事务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组织学习,以案释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底线。

11.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0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合同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支付管理的通知》文件的学习。

二是对反馈未履行验收程序的项目进行核查,经核实,所有项目均在当时履行了验收程序,但未留有验收资料。各股室目前对所涉及的合同进行了自查,均按照要求完善合同签署各要素,并对所有应验收项目予以验收同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三是各项目合同由经办人、财务、分管、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在《合同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后交由办公室盖章存档,并登记电子台账保管。

12.针对“支出审核不到位,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6日将多领的餐补清退至休宁县监察委员会账户;对干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实该笔报销实为3人的住宿费,符合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报销标准范围。

二是已完成部分中心采购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目前共清查固定资产55个,未清查完的固定资产将陆续完成。

三是10月12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3.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

二是11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梳理基层党支部问题清单,共梳理出问题4条,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0条。

三是9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5条,制定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措施26条。

14.针对“党建业务不熟悉,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季度党费重新测算缴纳基数和比例,9月28日按规定收缴三季度党费。

二是9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三是10月11日,组织召开支会委,对《入党教材》、《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进行业务学习。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和基层党建工作互查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7512583;邮编:245400;电子邮箱:jgsw@163.com。

中共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