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成功
  • 永州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部署开展“河长履职年”活动

    湖南水利厅 2021-04-07
    微信查看
    微信扫一扫
    收藏 查看原文

近日,永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严华与市长、市总河长朱洪武共同签署永州市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对全市开展“河长履职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要提高履职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主动作为、担当尽责,既“挂帅”又“出征”,当好河流管理保护的“领队”,倡导每位河长“多走一公里”,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坚决扛起湘江源头保护政治责任,奋力打造永州河长制升级版。


总河长令决定,各级河长要加大履职力度,创新履职方式,动真碰硬,牵头协调解决河道“四乱”、非法矮围、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码头、非法养殖、破坏航道、生态流量监测、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直排、中小河流支流管护、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及环保督察涉河涉水等影响水体水质水量的突出问题,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要修编审定、组织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落实上级河长交办和部署的工作,组织专项整治或联合执法,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逐步解决;要大胆探索创新,充分借助党委政府督查、组织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监督等力量,积极发挥民间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河长、公众参与等群体作用,通过电视问政、联防联控、智慧平台、专项行动等方式,破解河流各类难题,切实推进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效”转变;要建立河长述职制度,开展河长述职评议工作。


总河长令强调,各级河长要强化履职担当,各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对“河长履职年”活动负总责,各地要制定“河长履职年”活动实施方案。各级组织部门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河长和部门严肃问责,各级宣传部门要开展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各级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大河长制突出问题整改的投入,各级河长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现场复核、定期通报、跟踪问效,将活动情况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