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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来文《关于要求审核一江两岸综合整治环境提升工程(二桥至五桥段)-景观工程项目征地搬迁费用概算方案的请示》(钦北征收中心报〔2020〕250号)收悉。经我局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提出的一江两岸综合整治环境提升工程(二桥至五桥段)-景观工程项目用地征地搬迁费用概算金额共人民币22558295元。
二、请你中心根据批复的概算方案,对项目的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根据调查结果以及我市的征地搬迁补偿标准编制具体补偿方案报钦北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在进行具体的补偿时必须要按有关规定对具体的补偿方案进行公示,确保征地搬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避免重复补偿。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