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供电局、新电力集团梧州供电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规定,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网调峰,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1029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1029号)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