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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新江南路东侧、高凉路南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及批前公示等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