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现场
“老人家,你们来赶场(集)坐车要坐绿颜色的那种通村村面包车,安全才有保障。”
“在公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别人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在公路沿线修建筑物,要离公路有一定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路政和民法典宣传工作,结合交通安全“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强化民法典与交通执法有机融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5月19日,岑巩县交通运输局联合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七支队在天马镇开展了以“守护公路安全 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和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交通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袋子、宣传漫画手册、现场说法、现场答疑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法典》《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并及时对群众不清楚、不理解、不明白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答,引导群众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支持交通综合执法工作,自觉维护路产路权。
此次宣传活动共印制宣传手册1000份,宣传海报100余份、宣传横幅5条,不间断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路政宣传标语,利用微信公众号,讲好交通综合执法好故事,展示交通综合执法队伍新形象,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