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隆安县城北小学项目总平规划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北区
二、调整内容:
将容积率1.28修正为容积率1.32。
具体详见隆安县城北小学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三、公示地址:
1.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
2.隆安县城厢镇城北区;
3.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ax.gov.cn/)
因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反馈至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3731),邮寄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隆安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1.隆安县城北小学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2.隆安县城北小学项目总平原批复方案。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