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广西隆安县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鑫·滨江新城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民主路3号(震东新区B-9(1)地块)
二、调整内容:
1.1#、2#电梯机房及整体屋顶构架高度降低0.4米,建筑高度为79.9米,两栋建筑海拔高度为192.10米。
2.5-1#楼减少两个标准层,由原26层减至24层,整体降低5.9米,建筑面积由13082.31㎡调整为12085.81㎡,建筑高度由为73.85米,建筑高度由79.75m 调整为73.85m,建筑海拔高度为187.55米。5-2#楼减少两个标准层,由原26层减至24层,整体降低5.9米,建筑面积由13079.65㎡ 调整为12083.15㎡,建筑高度由79.75m 调整为73.85m,建筑海拔高度为187.55米。
3.8-1#楼增加两个标准层,由原23层增至25层,整体增高5.9米,建筑面积由11875.74㎡ 调整为12872.62㎡,建筑高度由72.88m 调整为79.25m,建筑海拔高度为189.4米。8-2#楼增加两个标准层,由原23层增至25层,整体增高5.9米,建筑面积由11816.11㎡调整为12812.23㎡,建筑高度由72.88m调整为79.25m,建筑海拔高度为189.4米。
详见泰鑫·滨江新城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三、公示地址:
1.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
2.隆安县城厢镇民主路3号(震东新区B-9(1)地块);
3.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ax.gov.cn/
因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内送达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3731,邮寄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收,邮编:532799)。
附件:1.泰鑫·滨江新城项目总平面原批复方案;
2.泰鑫·滨江新城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