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隆安县新雁江建材厂龙庄分厂报批的隆安县新雁江建材厂龙庄分厂年产1.5万方PC构件项目总平规划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隆安县雁江镇龙庄村龙庄屯429号
二、审批内容: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三、公示地址:
1.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
2.隆安县雁江镇龙庄村龙庄屯429号;
3.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ax.gov.cn/)
因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反馈至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3731),邮寄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隆安县自然资源局1楼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隆安县新雁江建材厂龙庄分厂年产1.5万方PC构件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