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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宁市政府网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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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全文公开(https://www.nann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邮编:530028,电话:0771-588108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政府规章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份、其他文件440份;以文字方式发布政策解读37条;发布市政府重要会议信息43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及答复7份;通过人民网市长信箱回复网民留言23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办共办理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4件,上年结转1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4件;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3件,其中2件“结果维持”,1件由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我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制定并在门户网站公布《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明确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同时明确了承办机构、实施依据等相关事项,方便群众了解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会同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有关单位,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利用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等栏目,密切与群众联系,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质量,坚持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使群众查阅公报更方便、更快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要求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细化压实各部门责任,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结合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培训,邀请市政务公开办业务骨干为我办全体工作人员授课,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5

6

86

行政规范性文件

28

4(立新废旧)

177(到期失效)

1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1

5

0

0

0

8

6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5

2

0

0

0

0

1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0

0

0

0

0

0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9

1

0

0

0

8

1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13

0

0

0

0

0

2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8

0

0

0

0

0

98

(七)总计

575

3

0

0

0

8

5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2

2

0

0

0

0

5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1(裁定驳回起诉)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专业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足,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3年,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配强配齐专业人员队伍,持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办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