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阳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炉。根据《报告》,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8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增长7.2%,自然口径增长0.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4283万元,同比增长9.7%。
《报告》公布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含市直(阳江滨海新区)、海陵试验区、阳江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06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可比口径下降13.0%,自然口径下降18.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5247万元,同比增长13.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万元,支出4438万元,调出资金136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41万元。预计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742436万元,支出64322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92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4058 万元。
过去一年来,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全力破解财政运行面临的困境,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财政保障。优先统筹安排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资金共3.5亿元,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35.9亿元,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达4.2亿元,投入资金5514万元开展夏季和秋季政府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推动中央直达资金56亿元精准到达县区。全年“三保”支出128.2亿元,安排6360.9万元工业和信息化资金。投入“三农”资金47.7亿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6.1亿元,支持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安排资金18.4亿元用于交通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落实民生类支出近200亿元,财政支出占比超过七成。
2023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四方面:突出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重点保“三保”,科学调整支出结构;强化过“紧日子”,减少一般性支出;优化预算编制,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此外,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民生投入,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支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报告》还公布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495万元,同比增长6.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74686万元、调入资金2236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1617万元、省下达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00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35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00万元等,总收入预计为2806406万元。总支出相应安排 280640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2756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90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604万元。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464万元,同比增长13.0%,总收入预计为1782179 万元,总支出相应安排178217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667万元,总收入预计为1142214万元,总支出相应安排1142214万元。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27万元,支出相应安排10827万元。预计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0887万元,支出61783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330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7110万元。